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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气注意事项时间:2017-03-05 严禁单位或个人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燃气设施,禁止擅自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暗埋、密封在墙内、地板下、橱柜内等密闭空间内; 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或已达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应定期更换、安装牢固,不得使用超长或过期软管; 正常情况下严禁用户随意开启或关闭公用燃气阀门; 在安装有燃气仪表、管道、阀门及燃具等设施的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等; 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是否泄漏; 用户有义务协助燃气公司对燃气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抢修; 当发现燃气设施或燃气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并及时向燃气公司2205671报修(不得在漏气现场拨打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