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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0-03-18     【转载】

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公司2020年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工程监理。


1.2.采购编号:2020服务009号。


1.3.合同包数量:共1包。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6.1项目概述


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1家监理单位为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供气范围内的市政中低压管工程、民用户燃气工程、商业用户燃气工程、工业用户燃气工程、站场改造工程等(以上均含土建配套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1.6.2.★采购标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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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1包,响应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响应。


1.6.3.★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为2020年度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供气范围内的市政中低压管工程、民用户燃气工程、商业用户燃气工程、工业用户燃气工程、站场改造工程(以上均含土建配套工程)等提供监理服务。


2)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施工图要求的合格标准要求。


1.6.4.★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付款,具体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5.其他商务要求


1)与综合评分相关的要求:见评审标准。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本章中的技术、服务以及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2.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本项目自2020年3月18日起在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zggas.com/)上以公告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3.1.响应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3.1.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3.1.2.1.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2.具备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企业


a.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b.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


2)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内担任常规燃气工程、高压工程、场站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响应单位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拟派监理工程师(非总监)应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同时提供监理工程师在响应单位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监理人数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根据工程量配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人数。


3.1.2.3.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黑名单;


9)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近半年在所有招响应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招响应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1)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cjst.gov.cn有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不良行为记录(以响应截止日为准);


12)近3年内在招响应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3)响应人与采购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的;


1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响应: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c.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3.2..响应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3.2.1.★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2.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影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并附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3.2.3.★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3.2.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


3.2.5.★资格声明函原件;


3.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2.8.★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2.9.★拟派监理工程师(非总监)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2.10.其他证明材料。


4.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以及磋商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磋商文件自2020年3月18日至响应截止前一天12::00(北京时间),在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二楼采购部获取(允许电子文档发送)。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名称: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四川省自贡市工商银行五星街支行;帐号:2303303209022101067(转款时请在附言处注明缴款单位及响应项目名称)。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可采用邮寄方式,具体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7楼评审工作室。


5.3.未按上述时间和地点递交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4.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会开始后开启。


6.磋商会开始时间和地点


6.1.磋商会开始时间:2020年3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磋商会地点: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7楼评审工作室。


7.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自贡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174号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王炜


联系电话,座机:(0813)2202496;手机:13388337795


传    真:(0813)2204348


电子邮件:2404622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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