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

详细内容

关于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告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发改发【2023】41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司居民(含“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及执行合表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销售价格将实施联动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用气价格标准

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16元调整为2.24元,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59元调整为2.69元,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3.24元调整为3.36元;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合表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每立方米由2.38元调整为2.46元。

二、调价执行时间

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用户可通过我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或拨打2209978服务热线咨询相关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相关情况。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大浪科技 | 管理登录
seo seo